在我國每一個車子都會面臨它的報廢期限,雖然說小轎車已經(jīng)按照60萬公里的行駛來確定報廢了,不過在出現(xiàn)的重大情況的時候還是需要報廢的,那么報廢要提交哪些手續(xù)?下面,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,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(nèi)容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
機動車輛報廢需要哪些手續(xù)
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注銷機動車登記的,應當填寫申請表,車輛行駛證,并提交身份證,車輛登記證書,向機動車回收企業(yè)交售機動車。報廢的校車、大型客、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(jiān)督下解體。
機動車回收企業(yè)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七日內(nèi)將申請表、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和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》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,申請注銷登記。
《機動登記規(guī)定》:
第二十七條: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,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(yè)交售機動車時,應當填寫申請表。報廢的校車、大型客、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(jiān)督下解體。
第三十條 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,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(yè)交售報廢機動車。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,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和行駛證。機動車回收企業(yè)應當確認機動車并解體,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》。報廢的校車、大型客、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的監(jiān)督下解體。
第三十一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作廢:
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的;
機動車登記被依法撤銷后,未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的;
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時未交回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的;
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,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。
以上內(nèi)容就是相關的回答,自己需要申請車輛報廢的話,一般都是要自己的表格,車輛行駛證,身份證,車輛登記證等,整個車輛報廢的流程在20天之內(nèi)可以完成